2026
10.14
【報名資格與組隊】參賽單位、隊名、隊職員、組隊及分區補充說明
各參賽單位您好:
為協助各單位辦理報名作業,針對近期較常詢問之參賽單位、隊名、隊職員、組隊方式及分區問題,統一補充說明如下:
一、參賽單位及隊名
本次賽事可由學校單位報名,亦可由其他符合規定之團體依實際組隊情形辦理報名。
參賽單位名稱及隊名請依實際組隊情形填寫,並應符合下列原則:
- 不得以學校名稱加上「A隊、B隊」、「第一隊、第二隊」等方式作為隊名。
例如:「華江A隊」、「華江B隊」等名稱均不予受理。已使用此類名稱報名者,將退回報名資料,請更改隊名後重新送出。 - 不同團體不得使用相同隊名。
如有不同團體使用相同隊名報名,依報名先後順序,由最早完成報名之隊伍保留該名稱,其餘同名隊伍將退回,請更改為其他不重複之隊名。 - 同一學校內由不同團體分別報名者,亦適用上述原則。
各隊應使用可明確辨識且彼此不重複之隊名。
最終仍以大會報名審查結果為準。
二、跨校組隊
本次賽事可跨校組隊,惟選手仍須符合各項競賽之年齡、組別及相關參賽規定。
三、同一選手之團隊身分
同一位選手於本次賽事僅能隸屬一個參賽團隊。
如選手同時參加個人、雙人或其他不同競賽細項,仍應維持相同參賽團隊身分,不得於不同競賽細項分別使用不同單位或隊名報名。
四、選手與隊職員身分
選手不得兼任自己所屬參賽隊伍之隊職員。
隊職員為大會辦理賽務聯繫、通知及現場協調之主要聯絡窗口,如有賽務相關事項,大會原則上將聯繫該隊之指導教練或隊職員。
因此,已登錄為該隊選手者,請勿再於同一隊伍中登錄為領隊、指導教練或其他隊職員。已有重複登錄情形者,請於報名期限內完成修正。
五、報名賽區之判定
各區報名原則以「參賽單位所屬區域」為判定依據,選手本人戶籍地或就學地並非主要判斷基準。
例如選手目前於北部就學,如以北部學校或北區團體作為參賽單位,可報名北區;如欲報名南區,則參賽單位本身應屬南區。
若以北區學校作為參賽單位,不宜僅於隊名後加註「南部選手團」等文字後改報南區。
六、其他報名事項
同一選手於同一競賽細項應擇一組別參賽,不得於同一細項重複報名不同組別。
各單項之參賽資格、報名人數、競賽細項及相關限制,請依最新競賽規程及各單項公告辦理。
如遇特殊組隊、隊名、隊職員或分區情形,仍以大會實際審查結果為準。
國立臺南大學 民俗運動發展中心